文本描述
房地产税种及标准 纳税 期限 税率 (或额) 序号 税种 单位 备 注 - - 每年 每年 1.2% 12% 按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-30%的余值计征(非出租房产) 按房产租金收入的计征(出租房产) 大城市1房产税 0.5-10 0.4-8 0.3-6 0.2-4 2至10 1.6至8 中等城市2 34 城镇土地使用税 元/㎡ 每年 小城市 县城、建制镇、工矿区 以县为单位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地区 以县为单位人均耕地1-2亩的地区 耕地占用税 (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另 行规定) 批准日起 30内日 元/㎡ 1.3至6.5以县为单位人均耕地2-3亩的地区 1至5 6元 以县为单位人均耕地3亩以上的地区 浙江、福建、江苏、广东(含广州)4省 30%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%的部分,为增值额×30%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%,未超过100%的部分,为增值额×40%-扣除项目×5%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%,未超过200%的部分,为增值额×50%-扣除项目×15%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%以上的部分,为增值额×60%-扣除项目×35% 目前广东地区减半为1.5% 转让合同 签定后7 日内 40% 土地增值税 - - 50% 60%5 67 契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营业税 10日内 3%-5% 已暂停征收 5% 7% 销售不动产,按销售额计征 按所缴纳营业税为基数,纳税人在城市市区的 按所缴纳营业税为基数,纳税人在县城、建制镇的 按所缴纳营业税为基数,纳税人不在城市市区、县城、建制镇的 以营业税为计算基数8 城市维护建设税 - - - - - - 5% 1%9 教育附加 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3% 10 11 33% 0.1% 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-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(与收入有关的成本、费用和损失) 0.05%、0.03%、0.005%、0.003%共有五个档次